第六十四章 (改)

酒改酿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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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三千五百万两黄金究竟长什么样子?

    你没见过,我也没见过。

    即便是陆小凤、花满楼、西门吹雪也未曾见过。

    至于林白……

    他想说他见过照片……

    对了,电视剧里那种自带发光特效的黄金算吗?

    陆小凤想说算,因为当你只有当你真的见到的时候你才会知道原来是真的会放光,不仅是金子,还有人的眼睛。

    ——第三日的夜里,百里长青带着一身湿气,敲开了陆小凤的门。

    他只说了一句话,陆小凤就和他走了。

    他说:“你想看看吗?”

    看什么?

    他没说,但他知道陆小凤一定知道,一定会想看,同时也不得不看。

    事实上,他也确实猜对了,陆小凤什么也没问就跟着他走了。

    百里长青和陆小凤走得静悄悄的,没有惊动任何一个人。他们从偏门出了府,然后又绕啊绕啊,绕到了一处宅院。

    百里长青先行一步,进去了。

    陆小凤目不斜视,甚至连打量都没打量这屋子一眼,就跟了上去。

    百里长青带着他进了一间屋子,移开了书架,露出一段阶梯,直通地下,望不到头。

    他举起一座油灯,便径自走了下去。

    陆小凤挑了挑他眼睛上的两条眉毛,又摸了摸他嘴巴上的两条眉毛,也跟着下去了。

    百里长青慢悠悠地往前走着,那烛火明明暗暗,好几次险些熄灭,却最终顽强地亮着。但那昏昏暗暗间却将这条小道映照的尤为可怖。

    阶梯有些高,阶面稍嫌窄,落脚稍一不慎就会圆润的滚下去。身后的柜橱已经掩上,见不到头、亦望不到尾,整条通道黑压压一片,只有灯火所及之处有别于之。

    即便是陆小凤亦觉得有些阴森森,他甚至感到那静默的黑暗里冒出了阴风,吹得他脖子后的皮肤泛起了细小的疙瘩,他下意识地顿住脚步。

    百里长青听身后没了动静,回头望去就见陆小凤整个人以一种难以言喻的表情僵在身后,顿时皱眉问道:“怎么了吗?”

    陆小凤手指微微一动,淡定回道:“这里似乎有虫子……”

    百里长青闻言哈哈一笑:“这里本已经荒废许久了,直到接了这趟镖才收拾了一下用作放置之用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微笑着点了点头,以示知晓。

    百里长青见状便转过身去,继续向下行走,陆小凤依旧慢慢地跟在他身后。

    阶面还是一样的窄,道路还是一样的昏暗。

    似乎走了没多久,又仿佛走了许久。

    百里长青停在了前面,陆小凤也跟着停下了。阶梯还是一样的窄,其下的一块平地上也小的可怜,叠放着十几个大箱子后几乎已寻不到落脚的地方。

    百里长青轻轻地将烛台放置在了他左手边的一个箱子上,微侧过身留出一条极为狭窄的道,示意陆小凤上前。

    陆小凤慢慢走下,与百里长青交换了位置,打开了面前的箱子。

    ——是金块,整整一箱子的金块。

    那样的颜色与灯火融在了一起,将陆小凤的、百里长青的眼睛填得满满的。

    那是真的在发光。

    到此刻,即便是陆小凤也不由被这一箱金灿灿给闪得精神恍惚了一下。但他甚至还没来得及想想他该怎么来花这笔黄金,利刃破空之声似乎一瞬即至。

    陆小凤被惊得整个人都恍惚了一下,他甚至觉得自己的耳膜也被这些黄金的声音惊得鼓胀起来。是了,黄金没有声音,但陆小凤于此刻却好像听到了它们存在的声音,像花开一样的声音。

    他甚至完全没有听到那长剑破空的声音,甚至也没有听到他右后侧突袭来的掌风。

    前者的剑从暗处破空而来,后者的掌力从离他最接近的一侧袭来,前方的黄金已吸引去了他全部心神。

    必死之局,陆小凤安能得存?

    ——即便到后来的后来,陆小凤只要一想到那时的情形都不禁打一个寒噤,大喜大惊一瞬之间。那已称得上是他最接近死亡的一刻了。

    陆小凤什么也没听到,什么也没感觉到,当一个人被另一件事吸引去他全部的心神之时,他的五感乃至六感皆已湮灭。

    百里长青与那暗处出剑的人都不禁想到:“除非他有通天之能,否则他如何能逃?”他们已预知了接下来的结局。

    ——因为陆小凤毕竟是人,所以他没有通天的本事,所以他必死无疑。

    灯火也被这紧张的气氛抽去了空气,火苗缩到只有一粒米粒般的大小,灯光只堪堪照亮灯台的,似乎下一刻即将被吞没。

    这一刻的黑暗之中,发出了两道声音,先是兵戈戛然而止的惊震之声,后又是一声闷声,伴随着的还有什么坚硬的东西破碎的声音。

    那灯火又顽强的挺了过来,陆小凤也慢慢地从恍惚中反应了过来,然后他就顺着他的手臂望到了他的两根手指,还有中间夹着的剑刃。

    ——是灵犀一指。

    心有灵犀一点通,通什么?

    通天。

    他的另一只手似乎也不再它的位置上,手里似乎还有握着东西预留下的感觉,他却只看到了地上碎成两半的金块。

    陆小凤倏忽间惊出了一身冷汗。

    江湖人都知道陆小凤的那两根指头千金不换,毕竟千金可换不来一条命,更遑论对陆小凤来说,又何止只是一条命。

    这两根指头早已救了他千万次了。

    陆小凤素来也很喜欢他的那两根指头,但此刻,他却忽然爱上它们了。

    他甚至爱上了他的另外一只手,要知道要是没有那只手,即便他夹住了剑,也躲不开那掌。当然还有那块黄金,即便是碎了陆小凤依然觉得自己还是爱它的。

    他甚至从来没有一刻如此热爱过他的绳命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知道陆小凤的灵犀一指神奇,不需要眼睛看到,也不需要耳朵听到,只需要心到了,指就也到了。

    百里长青与那暗处的人本以为只需有一样东西引去他的注意力,那他的灵犀一指就完全没有作用了,甚至为了以防万一,百里长青甚至补了一掌。他们甚至想陆小凤可以逃过剑,却决计逃不过他身后突然出手的那一掌。

    但陆小凤居然夹住了剑,挡住了掌。

    莫说是百里长青与那暗处的人,即便是陆小凤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他甚至没想到逃跑,就下意识的回忆当时的状态,那种恍恍惚惚完全脱离意识,纯粹依靠身体本能的状态。

    陆小凤甚至觉得自己当时的状态实在是太过神奇了。

    他的灵犀一指似乎到了另一种境界。

    ——是你到了,他就到了。

    如果说果然是唯有生死一刻方可体悟到武功的真谛,陆小凤觉得他还是一辈子保持自己的原有状态就好了。

    他一辈子也不想再经历这样的事了啊啊啊啊啊tat

    他甚至觉得自己以后可能会怕黑,因为会有人从里面出暗剑。

    等陆小凤想晚以上,他才忽然反应过来自己似乎忘记了一件事。

    ——他应该逃跑的。

    于是他就准备跑了,然后他又反应过来一件事,他的两边是墙壁,窄的几乎容不下两个人并排。他的后方是堆满了装满黄金箱子的密室,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;他的左侧是向他出掌却被黄金接下的百里长青,正前方是一柄长剑正握在他的手心,剑柄握在另一人手中,目前似乎还处在震惊之中无法回神。

    好了,问题来了,他该怎么逃?

    陆小凤想想最后决定保持这个动作不动,因为他一动必然会惊醒这群目前被他神迹一般的接招给惊吓到的人,到那时才是新的必死之局。

    于是陆小凤就决定不动了,他右手依旧夹着剑,左手呈凌空抓金块的造型,坚定地秉持敌不动我不动的理念。

    好了,123木头人,谁先动谁就输了。

    百里长青与黑衣人于是也只能不动了。

    ——因为他们不想输。

    所谓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。一击未中,气势尽卸。百里长青心知,如此的必杀一击若不中,则再难得手。事实上他们也从来没想过这一击失败之后应该怎么办?

    如此,便只能不动。他有些担心,如果他们动了陆小凤反而会趁机逃出去。谁知道陆小凤还有什么本事,要是他真的能逃出去该怎么办?

    百里长青于是只能不动,心道,如果他不动陆小凤起码不能逃出去。